新生报名指南
招生对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为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的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区没有房产;
3.其户籍挂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
4.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
6.非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应届学生:
1.具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为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的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区没有房产;
3.其户籍挂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
4.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
6.非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报名方式
(一)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带齐相关资料于5月30—6月1日到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清城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3室)现场报名。
(二)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读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的公办学校,均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
报名须上传或提供的材料
(一)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本人或其父母在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完税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农村自建房)等材料;
4.其父母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第2点提供);
5.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二)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清远市高级人才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
4.其父母(其中一方)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批复;
5.住房证明材料等。
(三)其父母(其中一方)为现役军人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的《军官证》;
4.部队证明。
(四)非清城区洲心街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其父母在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完税证明)等材料;
(4)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2.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在清城区连续缴纳满五年社保(养老和医疗)的证明材料;
(4)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有效居住证;
(5)其父母在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五年的住房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等);
(6)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招生派位和录取办法
(一)户籍生派位办法
1.“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拥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本人或其父母已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地址一致,洲心街中心学校将其学位派在本人或其父母的房产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2.“住、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拥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本人或其父母已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洲心街中心学校原则上将其学位派在本人或其父母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3.“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区没有房产的;洲心街中心学校原则上将其学位派在本人与其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4.“挂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户籍挂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洲心街中心学校将根据其实际住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二)非户籍生统筹安排办法
1.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其父母实际住址,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2.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其父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洲心街中心学校将根据其父母近五年实际居住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学位。
3.“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的非清城区户籍人员,且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在该房产一同居住,洲心街中心学校将根据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招生报名工作程序 | 责任单位 |
5月20日前 | 完善招生报名平台的建设工作 | 平台公司 |
5月21—22日 | 网上报名平台公开测试,儿童(少年)父母模拟报名 | 平台公司 儿童(少年)父母 |
5月24-25日 | 进行招生平台操作培训 | 平台公司 局招生办 |
5月28日— 6月1日 | 网上报名 | 平台公司 儿童(少年)父母 |
6月2—17日 | 网上审核,核实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材料的真实性,采集报名信息。对报名资料不全、不清晰,有异议等情况,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补充 | 各学校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产交易中心、社保局等部门 儿童(少年)父母 |
6月16—17日 | 补充新生报名资料(资料不全、不清晰,有异议等情况) | 儿童(少年)父母 各学校 |
6月18日— 7月12日 | 上门核查入住情况 | 各学校 |
7月15日 | 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 | 各学校 |
7月17—19日 | 网上打印或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 儿童(少年)父母 各学校 |
8月21—24日 | 统筹安排学位 | 中心学校 |
8月28日 | 公布新生名单 | 各学校 |
8月29日 | 新生回校报到及办理入学手续 | 各学校 |
9月1日 | 正式开学 | 各学校 |
报名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5月28日—6月1日,家长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址等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
2.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根据指引进入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
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若适龄儿童(少年)属于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类别的,在了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本人或其父母房产地址对应所属的招生学校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指引点击进入招生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证照。所有上传的资料和证照照片,必须通过手机拍摄原件获取(以复印件拍摄、上传的视为无效),照片必须清晰、齐全。
(二)电话咨询
5月28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对招生报名工作存在疑问的家长,可致电相应招生学校进行咨询。
洲心街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3486626、3502219
洲心街沥头小学 咨询电话:3507346
洲心街青联小学 咨询电话:3506359
洲心街第一初级中学 咨询电话:3486628
洲心街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3503742
(三)网上审核
6月2—17日,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公安、房产相关部门核验。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学校可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补充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在网上报名、提交或上传资料后,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无须前往学校。
【温馨提示】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报名时,上传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上传交提并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工作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读学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上门核查
6月18日—7月12日,各公办学校报名点将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申请入读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的居住情况,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完税发票)等原件,以备核实。
【温馨提示】
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时,务必请家长积极配合,有意拒绝接听电话或故意拖延上门核实时间的,作未实际入住处理。
(五)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
7月15日,各公办学校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本人或其父母房产及实际居住等情况进行派位,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查阅本人录取情况。
(六)网上打印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17日—19日,家长自行在报名平台上打印经审核通过、已在平台上公布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无打印条件的家长,可直接到报名学校领取。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在报名平台上以信息或电话通知其家长。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在7月21日—22日内,向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已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请依时自行打印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建议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七)统筹安排学位
8月21日—24日,洲心街中心学校根据各报名点报名情况,对现役军人子女、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挂户”“有房无户”等类别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学位。
(八)公布新生名单
8月28日上午,各学校报名点在该校公示栏公布新生名单。(新生名单须经区教育招生办确认) 9.新生回校报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8月29日上午,新生回校报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注册时,须提供相关录取材料(以各学校提供的《入学通知书》或相关录取材料清单为准)。
【温馨提示】
未按时到校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将不保留其学位。
关于报名材料的说明
(一)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户主、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户口簿户主、本人及其父母所在户口簿户主、其父母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房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
1.已购商品房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其父母在本区的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和完税证明原件(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入住房产的合同不作为合规材料)。
3.自建房或集资房的,提供我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国土使用证,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
4.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第2点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父母在我区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5.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关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廉租房、公租房证明。
6.租赁房屋的,提供连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五年(或以上)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社保、工作证明及居住证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其父母(其中一方)在清城区工作单位的证明、在清城区缴纳的社保(含养老和医疗)证明以及有效居住证。
(四)学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报读七年级时,须提供由原就读小学出具的学籍证明。
洲心街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
示意图
洲心街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洲心街中心小学
学区范围:洲心社区、塘坦村委、伦洲村委、连石村委、凤凰村委、联岗村委、维港天悦、中伦东海岸、金逸雅居、朝南.凯旋汇、幸福世家、江湾誉景、和润花园(凤凰路口)、金信南湾、洲心科技园、碧桂园.未来城、联湖花园、凤凰春天花园、岭南尚品、维港新天地、金茂公馆、富景天下、安居楼、豪源美居、山水.维港星悦、星月湾豪苑以及塘坦村委、凤凰村委和连石村委等3个村委地域的楼盘小区。
咨询电话:3486626、3502219
洲心街沥头小学
学区范围:洲沙村委、沥头村委、洲沙雅苑及沥头村委、洲沙村委等2个村委地域的楼盘小区。
咨询电话:3507346
洲心街青联小学
学区范围:青联村委、沙湖村委。
咨询电话:3506359
洲心街第一初级中学
学区范围:沥头村委、洲沙村委、青联村委、沙湖村委、洲心社区、塘坦村委、伦洲村委、连石村委、凤凰村委、联岗村委、维港天悦、中伦东海岸、金逸雅居、朝南.凯旋汇、幸福世家、江湾誉景、和润花园、金信南湾、洲心科技园、碧桂园.未来城、洲沙雅苑、联湖花园、凤凰春天花园、岭南尚品、维港新天地、金茂公馆、富景天下、安居楼、豪源美居、山水.维港星悦、星月湾豪苑以及沥头村委、塘坦村委、凤凰村委和连石村委等4个村委地域的楼盘小区。
咨询电话:3486628
洲心街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投诉电话:3503742
新生报名派位答疑
一、今年秋季,入读清城区洲心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为什么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为方便群众,结合现时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今年秋季,入读我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届时,家长可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或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按指引和要求选择【洲心街】进入相关页面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8日—6月1日。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派位或按什么顺序进行统筹安排?
我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首先满足本学区“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结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符合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随迁子女→‘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范围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序进行统筹安排。
三、洲心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为什么实行“就近统筹协调机制”?
近年来,我街中心区域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于入读需求逐年增大等原因,无法满足本学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入读需求。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属于统筹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法满足入读需求的情况下,我街中心学校将其统筹协调至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产权比重多少才能报名?
不完全房产是指由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本人或其父母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凭该房产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
五、今年6月1日(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才进行购房、正式入住或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否进行报名?
为及时、准确、合理安排全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派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即2022年6月1日)前办理好户口迁入手续,或购房并装修入住。2022年6月1日后才购房、正式入住或迁入户口的,将不接受报名。
六、错过报名时间怎么办?
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 年6月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务必按时按要求在报名平台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温馨提示:
(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在报名时备齐申请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照片;需要现场报名的,请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的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造假情况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由于已有全国统一的学籍号,不得再次申请报读一年级。
(三)如有社会不法分子以帮助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为由向家长索要利益,请各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千万不要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发现有不法分子从事代办学位等现象的,请立即报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