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镇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报名指南
新生报名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招生对象

一年级 GR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为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的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镇没有房产;

(3)其户籍挂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

(4)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清城区在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

(6)非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七年级 GR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应届学生:

(1)具有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为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的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镇没有房产;

(3)其户籍挂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

(4)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

(6)非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报名方式

(一)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带齐相关资料于5月30日—6月1日到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清城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3室)现场报名。

    (二)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读龙塘镇内的公、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报一所民办学校和一所公办学校。  

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注:民办学校的报名条件、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按照区的招生报名指南执行。

招生报名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5月28日—6月1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可根据其子女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址等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1)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2)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根据指引进入平台选择“龙塘镇”,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

      适龄儿童(少年)属于公办学校网上报名类别的,其父母在了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地址对应所属的招生学校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指引点击进入招生平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证照。所有上传的资料和证照,必须通过手机拍摄原件获取(以复印件拍摄、上传的视为无效),照片必须清晰、齐全。

(二)电话咨询

      5月28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对招生报名工作存在疑问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可致电相应招生学校进行咨询

(三)网上审核和信息收集

     6月2日—17日,各招生学校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公安、房产相关部门核验。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存在异议的,学校可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补充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在网上报名、上传并提交资料后,没有收到学校通知的,家长无须前往学校。

温馨提示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报名时,上传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上传并提交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工作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读学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上门核查

      6月18日—7月12日,各公办学校报名点将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申请入读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的居住情况,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准备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完税发票)等原件,以备核查。

温馨提示

      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积极配合,有意拒绝接听电话或故意拖延上门核查时间的,作未实际入住处理。



(五)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

      7月15日,各公办学校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本人或其父母房产及实际居住等情况进行派位,网上公布新生录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查阅录取情况。

    (六)网上打印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17日—19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自行在报名平台上打印经审核通过、已在平台上公布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无打印条件的,可直接到报名学校领取。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在报名平台上以手机信息或电话通知其父母。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1日—22日向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已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请依时自行打印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不符合报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建议尽快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七)统筹安排学位

      8月21日—24日,镇教育部门根据各报名点报名情况,对现役军人子女、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挂户”、“有房无户”等类别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学位。

(八)公布新生名单

      8月28日上午,各公办学校在本校公示栏公布新生名单(新生名单须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确认)


    (九)新生回校报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8月29日上午,新生回校报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注册时,须提供相关录取材料(以各学校提供的《入学通知书》或相关录取材料清单为准)。

温馨提示

     未按时到校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不为其保留学位。


报名须上传或提供的材料
(一)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本人或其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完税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农村自建房)等材料;

4.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二)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清远市高级人才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

4.其父母(其中一方)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批复;

5.住房证明材料;

6.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三)其父母(其中一方)为现役军人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的《军官证》;

4.部队证明;

5.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四)非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其父母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完税证明)等材料;

(4)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2.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1)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

(2)儿童(少年)出生证;

(3)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在龙塘镇连续缴纳满五年社保(养老和医疗)的证明材料;

(4)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的有效居住证;

(5)其父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五年的住房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等);

(6)儿童(少年)学籍证明(报读七年级提供)。


关于登记、报名材料的说明

(一)户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该户口簿户主、本人及其父母页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户口簿户主、本人页,以及其父母所在户口簿户主、其父母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房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

1.已购商品房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和完税证明原件(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入住房产的合同不作为合规材料)。

3.属于我镇农村自建房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国土使用证,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4.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第2点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父母在我镇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5.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关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廉租房、公租房证明。

6.租赁房屋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镇连续五年(或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社保、工作证明及居住证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在龙塘镇工作单位的证明、在清城区缴纳的社保(含养老和医疗)证明以及有效居住证。

(四)学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报读七年级时,须提供由原就读小学出具的学籍证明。

招生派位和录取办法

1.户籍生派位办法

(1)“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拥有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本人或其父母已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地址一致,镇教育部门将其学位派在本人或其父母的房产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2)“住、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拥有龙塘镇户籍,但户籍地址与本人或其父母已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镇教育部门原则上将其学位派在本人或其父母实际居住的房产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3)“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镇没有房产的;镇教育部门原则上将其学位派在本人与其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4)“挂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户籍挂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派出所,或寄挂在学区范围内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房产地址上,镇教育部门将根据其实际住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非户籍生统筹安排办法

(1)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子女,镇教育部门将根据其父母实际住址,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2)符合入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其父母为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镇教育部门将根据其父母近五年实际居住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学位。

(3)“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本人或其父母在龙塘镇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本人或其父母房产权属占比51%以上)的非龙塘镇户籍人员,且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在该房产一同居住,镇教育部门将根据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龙塘镇公办小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龙塘镇公办中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龙塘镇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龙塘镇第一初级中学

学区范围龙塘社区居委会内各街组,银龙社区银盏林场街,镇内各村(居)委会下辖的自然村,以及阳光城、大丰豪庭、御景龙城、福林盛景、名业花园、龙城广场、龙禧公馆、信业郡城小区、新都广场、时代天韵花园、龙湖品悦、嘉美花园等住宅小区及和工业园区。

招生咨询电话:3688405

清城区银湖初级中学

学区范围恒大银湖城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153093

清城区阳光学校(初中部)

学区范围:阳光100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117714

华师大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初中部)

学区范围:佳兆业城市广场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516896

龙塘镇中心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社区居委会内各街组、镇中心区域各住宅小区内居住的具有龙塘镇户籍适龄儿童,石岭村委会、新庄村委会、云路村委会、金沙村委会各自然村居住的龙塘镇户籍适龄儿童。

招生咨询电话3602803

龙塘镇井岭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井岭村委会各自然村,以及龙塘镇中心区域阳光城、大丰豪庭、御景龙城、福林盛景、名业花园、龙城广场等住宅小区居住的非龙塘镇户籍适龄儿童

招生咨询电话3601959

龙塘镇井岭小学安丰教学点

学区范围:龙塘镇安丰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

招生咨询电话15917606474

龙塘镇第二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定安村委会、沙溪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

招生咨询电话3686805

龙塘镇第二小学办冲教学点

学区范围:龙塘镇办冲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

招生咨询电话3685121

龙塘镇陂坑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陂坑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银源开发区、毅力工业区、浩良工业区、联泰工业区,信业郡城小区、时代天韵花园

招生咨询电话3682380

龙塘镇银盏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银盏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泰基路以西的银盏中心村、新都广场、雄兴工业园

招生咨询电话3126638

龙塘镇民平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民平村委会、泗合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

招生咨询电话3683901

龙塘长冲小学

学区范围:龙塘镇长冲村委会内的各自然村,嘉美花园,长丰工业园。

招生咨询电话3692551

清城区银盏林场学校

学区范围:银龙社区银盏林场街及各自然村,泰基路以东生活住宅区(包括佳的美电子厂),龙湖品悦小区、嘉福工业园。

招生咨询电话3680855

清城区银湖小学

学区范围恒大银湖城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152161

清城区阳光学校(小学部)

学区范围阳光100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117714

华师大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小学部)

学区范围:佳兆业城市广场住宅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3516896


为进一步让家长了解本年度招生政策以及派位、报名等要求,方便家长提前准备资料,小编整理了几个关于报名派位的常见问题,请家长们查阅。


新生报名派位答疑


一、今年龙塘镇公、民办中小学为什么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方便群众,避免到现场扎堆排队、等待审核时间长等情况发生,今年秋季,我镇公、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届时,家长可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并关注“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方任务栏“招生报名”,进入相应的报名链接;或在电脑上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按指引和要求选择【龙塘镇】进入相关页面填报相关信息,拍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8日—6月1日。

二、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如何派位和按什么顺序进行统筹安排?

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首先满足本学区“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结合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依照“符合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区范围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序依次进行统筹安排。

三、龙塘镇部分公办学校招生时,为什么实行“就近统筹协调机制”?

近年来,龙塘镇中心小学和部分公办学校由于办学条件和入读需求逐年增大等原因,无法满足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入读需求。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我镇中心学校将属于统筹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协调至周边相对较近、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龙塘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今年秋季,我镇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入学、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要求,龙塘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清城区招生,即招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清城区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辖区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4.其父母(其中一方)为在清城区辖区内有稳定职业、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两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5.其父母(其中一方,清远市外户籍)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实行公开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若适龄儿童(少年)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其符合条件报读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不予派位。

       我镇民办学校的报名方式与公办学校一样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须上传或提供的材料、招生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以及招生派位和录取办法均严格按照《清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执行,请有意报读我镇民办学校的家长认真阅读”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的发布的《清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产权比重多少才能被接受登记?

不完全房产是指由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本人或其父母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凭该房产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

六、今年6月1日(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才进行购房、正式入住或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否进行报名?

为及时、准确、合理安排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即2022年6月1日)前办理好户口迁入手续,或购房并装修入住。报名结束后才购房、正式入住或迁入户口的,将不派位。

七、错过报名时间怎么办?

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务必按时、按要求在报名平台上报名,逾期不保留学位。

八、龙塘镇中心小学招生为什么只招收其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龙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由于龙塘镇中心小学学区内龙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断增加,龙塘镇中心小学无法满足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因此,2022年秋季龙塘镇中心小学的招生条件仍然与2021年相同,只能满足在该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龙塘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在龙塘镇中心区域内购房居住的非龙塘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请选择就近的龙塘镇井岭小学(公办)网上报名并上传提交资料申请学位。

特别重要提示

(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在报名时备齐申请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照片;需要现场报名的,请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的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造假情况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由于已有全国统一的学籍号,不得再次申请报读一年级若家长隐瞒小孩已经入读小学的事实,再次申请报读一年级的,一旦查实,将退回原学校就读。

(三)如有社会不法人员以帮助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为由向家长索要利益,各位家长千万不要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发现有不法分子从事代办学位收受利益等现象的,请立即报公安部门查处。


龙塘镇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3603602    投诉电话:360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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