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中山市三角中学一直以来不断探索和实践家长学校新理念新模式,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依据,以《父母课堂》为指导教材,规范、常态、科学地向广大家长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帮助大家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父母课堂》2024年1—3月书刊如期而至,本期导读为大家推荐以下美文,欢迎各位家长积极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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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温倩华
一审|张成斌
二审|范立宇
三审林雄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