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青春,刻不容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车,但部分学生仍存在违规骑行现象,亟需普及法规。学生骑行中易出现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行等行为,加之未成年人应变能力较弱,交通事故风险陡增。为引导学生树立“生命至上”意识,从源头杜绝侥幸心理,清新区第三中学联合清新交警大队回澜中队于3月13日下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整治违规驾驶电动车专项教育。

本次教育宣讲会出席的有清新三中朱卓鹏校长,政教处朱永彬副主任,主讲人回澜中队陈素莹警官以及七八九年级学生代表。

首先,朱卓鹏校长就开展此次交通安全教育宣讲会做了原因讲解,并呼吁全体学生认真听讲,意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遵纪守法,珍爱生命。

接着,由陈素莹警官给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绝伦,印象深刻,极具教育意义的宣讲会。案例震撼,敲响警钟:陈交警结合近期电动车事故视频与本地案例,剖析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行为的致命后果。例如,某中学生因未戴头盔碰撞后重伤的案例,令在场学生深受触动;法规科普,明确边界:详细解读骑行年龄限制、头盔佩戴要求、载人规定等法律条款,强调“骑行电动车需悬挂牌照”“后座禁止载人”等细则;技能示范,实践赋能:视频演示头盔正确佩戴方式,模拟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操作(如紧急避让、刹车技巧)。




最后,由朱永彬副主任对此次教育宣讲会做了深刻总结,使学生从“知法”到“畏法”,明确了骑行年龄、头盔佩戴等法律底线,拒绝“小违规酿大祸”。
呼吁行动:家长朋友们,请勿让未满年龄的孩子骑行电动车!学生们,珍爱生命,从戴好头盔、遵守交规开始!让我们携手为孩子的平安成长筑起坚实屏障
安全贴士:
1.未满16岁骑行电动车属违法行为,违者将通报学校并记录档案!
2.骑行必戴头盔,后座不载人,不逆行、不抢行!
3.规则记心间,平安每一天!
通过这场讲座,学生们不仅学到了知识,更在心中种下了“安全至上”的种子。未来,学校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教育,让安全成为校园最美的风景线!
供稿 | 清新三中政教处
一审一校 | 朱永彬
二审二校 | 谢晋宽
三审三校 | 温丽仪
编辑发布 | 黄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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