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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中心小学(福兴校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2024-06-18
阅读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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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头中心小学(福兴校区)

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用爱陪伴 守护童心

欢

迎

小

朋

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4〕6号)及《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水头中心小学(福兴校区)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情况作如下通告。

01

招生计划

本校今年计划招收7个班(共378人)。

02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第一批次招生  


  1.招生对象


(1)第1类招生对象:

 户籍(2024年6月13日 前登记)在水头村、水头社区居委会、巷内村且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主户籍于2023年7月1日后迁入的,报名时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2)第2类招生对象:

 原水头转移大队的适龄儿童(以转移大队2024年6月提供的名单为准)。报名时,另附大嶝街道出具的转移大队人员证明。


(3)第3类招生对象:

 父母或祖父母户籍(2015年1月1日前登记)在水头村、水头社区居委会、巷内村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另附学童出生登记证明、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水头村、水头社区居委会、巷内村开具的“关系证明”(书记要亲笔签名)。


(4)第4类招生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时代新城社区、星安社区辖区内购房,且户籍(2024年6月13日 前登记)在时代社区居委会、星安社区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5)第5类招生对象:

 在水头镇区的镇直(含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军部队)的正式干部职工的随迁子女;水头镇政府机关服务年限满5年以上聘用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正式干部职工应附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须签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批专用章或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工资审批专用章)。镇政府机关聘用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近5年(连续60个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须签名)。


(6)第6类招生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怡锦园(2018年1月1日前)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购房材料参照第二批次“扩招登记”的条件。


(7)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时,除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供南安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就读申请表”(详见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当年度的招生通知)。现役军人子女还应附父母一方军衔证(或军人劳保证)及所在部队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的适龄儿童,购房材料参照第二批次“扩招登记”的条件。


2.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7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

水头中心小学吕王明婉综合楼一楼


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委托相关人士及时向水头中心小学(福兴校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


报名时,每位新生都要提供如下材料:


(1)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自助打印:可以微信关注“健康福建”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预防接种”→“入学入托查验证”)。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包括户主、父、母、学生本人),所有材料复印在一张纸上;港、澳、台、侨提供出生证及身份证。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无法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学生卡(现场领取填写)。


4.招生对象超过招生计划处理办法


第一批次招生登记对象的资料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将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按意愿选择就读水头中心小学(滨海校区)或调剂附近学校就读。


(二)第二批次招生:扩招登记

  为均衡配置镇区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班级规模,在完成第一批次服务区域招生工作后,如有剩余学位再确定扩招计划,其扩招范围、扩招条件如下。


1.扩招对象及报名材料


(1)第1类扩招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镇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镇区购房居住的具体所在区域:

 以水头中心大街为轴(建材街与中心大街结合处至中心大街与奎峰路结合处)东侧;

 以建材街为轴南侧;

 以解放路为轴(建材街与解放路结合处至福兴街)西侧;

 以滨海路为轴至五里桥头,靠南星中学一侧的区域;

 福兴街至厦盛路两侧;

 以奎峰路为轴(厦盛路与奎峰路结合处至展览路)东侧;

 新街北路至新街南路与宣化路结合处两侧(包括水头菜市场区域)。


(2)第2类扩招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东星荷景园、时代新城、弘超豪庭、怡锦园(2018年1月1日后)购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好并配备生活设施且实际入住、有正常的水电费清单,可以随时接受登门查验实际居住情况(不含毛坯房)。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三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就读满三年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片区小学申请入学。

 

第1、2类扩招对象报名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扩招对象就学申请表(现场领取)。

②居住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或房产管理处,应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中的一种:

a.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证明”

b.“闽政通”APP的不动产“查询证明”(查询办法:打开“闽政通”APP,从“泉服务”入口进入,在服务页面中再选择点击“更多”,然后在“区县服务”中选择“南安市”,进入 “i南安”页面,下拉至“不动产服务”, 点击“登记信息”)。

c.盖有房产管理处印章的购房发票及购房合同。购房人户口簿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本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半年与房产证同一套房的水电消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自助打印:可以微信关注“健康福建”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预防接种”→“入学入托查验证”)。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地址页、父、母、学生本人),所有材料复印在一张纸上。


(3)第3类扩招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金明花苑购房(以开发商提供的原始购房人为准)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另附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


2.扩招对象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7月9日 

上午8∶30—11∶30

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


水头中心小学吕王明婉综合楼一楼。


3.扩招对象超过招生计划处理办法


第二批次扩招登记对象的资料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将通过电脑派位形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调剂附近学校就读。


 (三)第三批次招生:扩招登记  

 在完成第一、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如有剩余学位再确定扩招计划,扩招范围、扩招条件如下。


1.扩招对象

  在镇区经商、务工的非南安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镇区”具体范围同上述“镇区购房居住的具体所在区域”。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7月9日 

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

水头中心小学吕王明婉综合楼一楼。


3.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时,务工人员或经商人员提供户口簿、暂住证(2019年7月31日 前签发)、务工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务工人员或经商人员本人在南安市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2019年7月31日前缴交至今)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商人员还必须在镇区连续实际经商(营业执照2019年7月31日前签发,且营业执照每年经工商部门年检)。


4.扩招对象超过招生计划处理办法

第三批次扩招登记对象的资料经校验审查无误,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将通过电脑派位形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调剂附近学校就读。



  (四)招生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经查实,将通报并做如下处理:

 1.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

 2.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

 3.扩招对象一律取消扩招入学资格。


(三)学校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四)因学位紧张,符合多所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同时提交多个报名申请的,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水头中心小学招生政策将根据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招生文件精神进行适度调整。

  温馨提醒  

1.每户只能一位监护人(不能带小孩)到校报名或登记。

2.招生咨询电话:0595-86982895


初审:吴其斗

复审:庄建松

终审:陈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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