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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25-06-16
阅读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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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巩固招生入学改革成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5〕4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本校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店前村、螺洲居委会、吴厝村、洲尾村、泰禾福州院子(锦绣水乡)、螺洲新城、杜园村、杜园路10号海西佰悦城

过渡楼盘:首开国仕府(首开紫樾花园)、城峰路33号云洲郡(融创榕耀之城)

二、招生对象

本片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9 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1.片内生的界定。

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打印无房证明),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 五城区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仅对片内生的房产锁定学位。2021年11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2025 年秋季起,不再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区安排入学,

3.网络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

(1)居民户口簿(首页、孩子页、父母页,可拼图上传)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和协议书;非婚子的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

(3)父母身份证;

公办小学片内生入学流程图

6月24日9:00至30日18:00

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报名。

7月1至3日

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7月14日

划片小学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审核片内生信息,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3日9:00至15日18:00

未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

8月18日

划片小学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审核补报名片内生信息,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9日

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四、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来仓山区居住的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双胞胎捆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4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居住证视为有效期)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租房合同,拆迁协议)。父(母)购房或持有公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的,无需办理居住证。

家长网络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首页、孩子页、父母页,可拼图上传)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和协议书;非婚子的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明)

(2)父母双方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父母双方身份证。

2.以下情况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电脑派位后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1)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5 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跨区变更居住地;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持有不同片区的居住证;

(3)超龄的随迁子女;

(4)只具备父母一方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仓山区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

(1) 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2) 父(母)租住仓山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

(3)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

(1) 父(母)2025年3月1日前在仓山区持有营业执照(父或母必须是法人)并具备近一年内的税收完税证明;

(2) 父(母)具有仓山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仓山区;

(3) 父母双方具有仓山区户口。

(4)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弟弟(妹妹)填报的第一志愿。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

4. 录取办法:

(1)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

(2)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在现行随迁子女“长幼随学’政策的基础上,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

(3)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在电脑派位结束后将户籍新迁入本区的随迁子女,由区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公办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图

6月24日9:00至30日18:00

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报名。

7月1至3日

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7月14日

居住地片区小学通过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审核随迁子女信息。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9日

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8月20日9:00至21日12:00

随迁子女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网络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报居住地片区的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根据家长的意愿填写。

8月22日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学校第一时间在校门口公示派位结果。家长也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派位结果。

8月25日

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学校第一时间在校门口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8月27日

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补报名以及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四种情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的第二点),由区安排入学。

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五、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按福州市教育局、福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福州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联〔2023]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由区人武部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复核后安排就学。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2)军人身份证明;(3)军人结婚证;(4)居民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等原件。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提供英烈、因公牺牲、伤残等证明材料;(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 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提供消防救援人员等证明材料;(2)消防救援人员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于7月 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2)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3)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2)居民户口簿;(3)由公证部门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4)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户口在原居住地片内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安排入学(向安置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8 月 13 日-15 日向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①正式有效的住宅征收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等材料原件。

7.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居住地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应向经备案的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申请。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父(母)作为监护人,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台湾、香港、澳门籍、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2)适龄儿童出生证;(3)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作为法定监护人,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台湾、香港、澳门籍、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2)由公证部门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3)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暂住的仓山区申请安排入学:

(1)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①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等材料原件。

(2) 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1. 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属挂户生,向报名点学校申请入学。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居民户口簿首页、孩子页、父母页。

2.父(母)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适龄儿童户籍在仓山区其他片区,向房产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

网络报名需上传的材料:(1)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原件。

公办小学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入学流程图

6月24日9:00至30日18:00

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报名。

7月1至3日

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8月11日

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3日9:00至15日18:00

未预报名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 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到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统筹安排。

8月18日

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补报名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9日

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到校注册。

六、招生及转学联系人、咨询电话

翁老师:13365912316

电话联系时间:8:30-11:00,14:30-16:30

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新生报名咨询QQ群:(请家长根据自己的类型入群,入群请备注学生姓名+爸爸(或妈妈)+电话号码)

片内生、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政策照顾对象

随迁子女

七、友情提醒

(一)招生日程安排

1.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24日9:00至30日18:00,所有需要在公办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报名。

注意:为了给家长提供便利,今年报名、材料核查、录取工作均为线上办理,家长无需到校审核材料。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

(2)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3)7月14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家长可登录“榕教之窗”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4)8月11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2.补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8月13日9:00至15日18:00,各小学接受未报名的片内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及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补报名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适龄儿童。分三类情况:

①未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并向划片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

②未报名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

③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到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8 月 18 日,公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并通知补报名片内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3)8月19日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不含随迁子女)。

3.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8月19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8月20日8:00至21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填报居住地片区的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根据家长的意愿填写;

8月22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8月25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8月27日,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补报名以及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四种情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第二点),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8月27日9:00-18:00,家长可到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扫码预约办理时间。

(二)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办法

1、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仓山区公办或民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就读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榕教之窗”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报名。

“榕教之窗”系统预报名操作步骤:1.下载“e福州”APP,2.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 “榕教之窗”;3.点击屏幕下方“榕教招生”;4.点击“小学招生”;5.点击“我要报名”后选择辖区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生类型后进行信息填报。

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操作步骤同“报名操作步骤”的1-5点,第6步点击“我要填报志愿”。

进行报名时请认真选择学生类型,以免造成填报错误影响学生入学。网络报名和网络填报志愿的先后并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们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陆系统。

注意:户籍地址是村落的片内生,在“是否具备和户籍同一个地点的不动产权证”填写:是。

2、 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可关注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公众号。

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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