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
2025年艺术自主招生方案
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创办于1957年,是一所多元发展的澄海区公办直属普通高中,现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汕头市艺术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于2024年经澄海区编办发文加挂“汕头市澄海区艺术中学”牌子,是粤东首家艺术中学,学校具备辐射带动全区乃至全市艺术特色教育发展的实力。学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斗目标,积极推动五育并举,自觉将艺术特色教育作为立德树人载体的责任担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文件精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和汕头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学校继续做好艺术招生工作,2025年将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生。具体方案如下:
培养模式


艺术生独立编班,学校将安排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文化科教师和术科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融合普通高中课程和艺术专项课程,保障课程开足授齐高质,切实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以艺启智、以艺修德、以艺养心、以艺圆梦,为学生的个性化成长搭建互学互促平台,全面提升学生人文情怀、审美情趣、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助推学生在艺术与人生的道路上不断追梦圆梦。

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已报名参加2025年汕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且在中考志愿填报时在“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栏填报“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

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5月16日-5月19日登录“云平台报名系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首次登录后需修改考生密码,密码是考生登录的唯一依据,考生必须妥善保存。
为方便了解后续更多资讯,请家长扫码加入相应班级。


初选审核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5月23日下午3:00-5:00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易初美术馆领取准考证。音乐生需选择主考和选考项目,舞蹈类需现场测量身高(男生165厘米及以上,女生155厘米及以上)。

术科考试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和项目

考点有权依据天气、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考试项目的次序和时间。
考试地点
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
考试项目分值

所有音乐考生都必须参加必考项考试,其中主考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项。主考项为声乐的考生选考项可以选择器乐;主考项为器乐、舞蹈的考生选考项可以选择声乐。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按澄招委有关文件执行(见附件2、3)。
考生要求
(1)
考生应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
步行进校,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3)
遵守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4)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完毕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听从指挥,有序离开考场。
(5)
美术考生须于考试当天7:10到达学校,7:15组织考生进入对应考场,监考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8:00进行素描考试、11:10进行速写考试。13:10组织考生进入考场,2:00进行色彩考试。考生按编定的试室就座,领到画纸后,在画纸背面右下角规定区域内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考生号、试室号、组号和座位号,不得作其它标记。考生要自带笔、颜料、画板等考试用具,画纸由考场提供。
(6)
音乐考生须于考试当天8:00或13:00(按准考证编排)到达学校对应候考室,监考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生进场后,凭准考证到候考室换考试证参加面试,面试完成后凭考试证到保卫处换回准考证。不得穿校服(或机构服装)、戴校章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成绩。舞蹈考生需伴奏的一律自带U盘,须穿着舞蹈练功服及芭蕾大袜,不得穿其他演出服。选考器乐的考生必须自带业余器乐七级程度以上曲目的乐谱5份。需搬运乐器的音乐考生可有一名家长协助,搬运乐器完毕后家长和车辆须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在校内停留。
成绩公布
术科考试成绩7月3日公布(区外5月28日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5日带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申请复查。

录取工作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汕头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的提前批进行录取。
录取基本条件: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定均为C级及以上;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C级及以上;设置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术科为150分,中考成绩(学业统考八科和综合素质评价合计)为430分,未达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中考成绩加术科考试成绩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一经自主招生录取,将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转为普高班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教学、文化科教学和相关文艺活动,选科分班时按照历史、政治、地理的选科组合进行选科,并承诺高考时按艺术类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工作,落实各项公开程序,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考的公平公正。



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热线:0754-86963149、0754-85898622,也可关注学校企业号,查看相关资讯。

附件:
附件1:
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地图位置和平面分布图




学校地址:澄海文祠东路768号 汕头市澄海华侨中学
附件2:
澄海区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收美术生
术科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性质
美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通过考试为普通高中自主招收美术特长生提供录取依据。
二、考试项目
美术术科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总分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三、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形式与范围
静物写生,由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只能使用铅笔、炭笔(考生自带);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三)考试时间
2小时30分钟
(四)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5%、造型与比例占45%、整体关系与细节刻画占30%。
评卷教师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给分。
四、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形式与范围
速写人物动态。
(二)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可使用铅笔、炭笔、钢笔(考生自带);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三)考试时间
30分钟
(四)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5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与比例占50%、整体关系与细节刻画占30%。
评卷教师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给分。
五、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形式与范围
由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及材料(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三)考试时间
2小时30分钟
(四)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5%、色彩关系占45%、色彩造型能力占30%。
评卷教师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给分。
附件3:
澄海区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收音乐生


一、考试性质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通过考试为普通高中自主招收音乐特长生提供录取依据。
二、考试项目
音乐术科考试必考项目分为以下三个项目(总分250分):
(一)必考项(230分)
1.主考项: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项。
2.视唱练耳:视唱、练耳。
(二)选考项(20分)
主考项为声乐的考生选考项可以选择器乐;主考项为器乐、舞蹈的考生选考项可以选择声乐。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主考声乐和器乐的考生:主考项满分为150分、选考项满分为20分,视唱练耳项满分为80分(考试时均按100分计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考生实际总分(250分)=主考项100分×1.5+选考项100分×0.2+视唱练耳100分×0.8。
2.主考项为舞蹈的考生:主考项为180分、选考项为20分,视唱练耳项为50分(考试时均按100分计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考生实际总分(250分)=主考项100分×1.8+选考项100分×0.2+视唱练耳100分×0.5。
四、各项目考试目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
1.考试目的:声乐是考生的主考项和选考项,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演唱歌曲1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地方戏曲、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及通俗歌曲(不包括儿童歌曲),曲目自选。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按100分计分,由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形象四个部分构成:
(1)嗓音条件(占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占2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占20%):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占20%):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二)器乐
1.考试目的:器乐列为主考项和选考项,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综合表现力。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键盘乐器、双排键电子琴、爵士鼓、古典吉他等(中小学教具类乐器如竖笛、口琴、巴乌、葫芦丝、口风琴以及电子琴等乐器不能作为考试乐器)。
(2)演奏曲目一首:主考项为器乐的考生要求必须演奏业余器乐考级七级程度以上的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自备纸质乐谱7份。选考项为器乐的考生难度不限,曲目自选。
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自备。
4.评分标准:按100分计分,评分根据以下五个方面:
(1)演奏姿势,演奏方法(20%);
(2)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20%);
(3)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10%);
(4)作品音乐风格,音乐形象的理解(20%);
(5)作品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30%)。
(三)舞蹈
1.考试目的:舞蹈列为主考项之一,通过对考生舞蹈表演技能的测评,鉴定学生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
2.考试内容:自选成品舞蹈一个。
3.考试要求:
(1)舞蹈种类: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2)考生需自选舞蹈片段,时间在5分钟内,自备录音带;
(3)考生须穿着舞蹈练功服及芭蕾大袜,不得穿其他演出服;
(4)男生身高须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须155CM及以上。
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表演时间
4.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表演。
5.评分标准:按100分计分,评分根据以下三个方面:
(1)学习舞蹈的生理条件(30%);
(2)节奏感、协调性、柔韧性、弹跳力、灵活性(30%);
(3)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20%);
(4)作品难度以及完成度(20%)
(四)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视唱与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视唱练耳考试分为视唱与练耳与两个部分
(1)视唱曲一首。长度范围:2/4拍,8~12小节的乐段;调性调式范围:无升降记号的大、小调式,五声、七声调式;旋律以音阶和分解和弦为主;节奏组合以二分、四分、八分为主、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和两拍附点、两拍切分节奏及其组合为辅。
(2)音组模唱:每组五个音(2组)。
(3)旋律模唱:(2条),节拍为2/4拍,长度为四小节;旋律以音阶和分解和弦为主,无变化音;调式范围为无升降记号的五声、七声调式以及大、小调式;节奏组合以二分、四分、八分为主、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和两拍附点、两拍切分节奏及其组合为辅。
(4)节奏模仿:(2条),节拍为2/4拍共四小节,长度为四小节,无休止符。范围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一拍附点、一拍切分、两拍附点、两拍切分节奏及其组合,以二分、四分、八分为主、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和两拍附点、两拍切分节奏及其组合为辅。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1)视唱:对新谱进行视谱即唱,一分钟的准备时间。由考生抽签获得新谱,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视唱,选定后不得改变。当监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应当开始视唱。视唱的正确方式是按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视唱,可划拍或击拍。
(2)音组模唱、旋律模唱:给出的音响不超过两次;可以用“啦、啦”模唱,也可以用唱名模唱。
(3)节奏模仿:给出的音响不超过两次;用嘴念出或用手拍出均可。
4.评分标准:视唱练耳考试按100分计分。
(1)视唱评分要求依据三个方面(40分):
a、音准 b、节奏 c、 流畅、完整性
①以上三项均为优良者给满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的给予35分左右;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的给予25分左右;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的给予15分左右;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分左右;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记0分;
⑦完全在另外的调内视唱给予25分以下记分。
(2)音组模唱(5+5=10分):每条一、二次模仿完全正确的给满分,完全错误的不给分,不能完全正确的按所唱正确音每音1分记分。
(3)旋律模唱(15+15=30分):一、二次模仿完全正确的给满分,完全错误的不给分;如仍不能完全正确的按正确小节的分值记分。
(4)节奏模仿(10+10=20分):每条一、二次模仿完全正确的给满分,完全错误的不给分,不能完全正确的按正确小节的分值记分。
附录:视唱练耳题型示例
一、视唱:
(一)五线谱

(二)简谱

二、音组模唱:

三、节奏模仿
(一)

(二)

四、旋律模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