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按照2023年茅箭区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工作。
一
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采用“单校划片与跨区划片”、“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
二
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1类:新生为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2类: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1、2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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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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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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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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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城区第1、2、3类学生采取线上报名,对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采取线下报名;
第4、5类学生可采取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
学校招生按照以上五类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招录第1、2、3类学生,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4、5类学生,若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4、5类学生数,则全部录取;若学校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三
划片招生范围
朝阳路西边:宜昌路→朝阳中路89号(含金地广场、何家沟)。
香港街:香港街以路以西为界→柳林路→柳林路隧洞→柳林中学→十堰日报社以西。
人民路东边:从邮电街对面的香港街路口→上海路口以西(人民路两边居民子女)。
人民路西边:从邮电街口→福建路口。
学校西南边:以福建路为界(路的东北边)。
学校东北边:以邮电街为界(街以南)。
四
招生时间
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网上信息填报登录网址为:http://mjjy.systyzspt.com。
1.线上信息填报时间为:8月20日—8月22日;
2.线下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为:8月23日—8月25日;
3.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时间为:8月26日—8月28日。
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报名通知短信;线上审核不通过,向家长发送不通过原因短信或现场审核短信。
收到报名通知短信的家长按照通知时间到十堰市实验中学招生处报名登记。
五
线下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2023年茅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的要求,报名时需带齐报名所需证明材料及小学学籍卡、1张学生免冠照片,有序排队。
2.报名时,请自备黑色中性笔填写相关信息。
六
其他说明
1.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
2.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新生父母( 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3.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4.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区级招生平台填报信息,不得多区同时报名。
十堰市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719-8470864
请关注我校微官网,与招生有关的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在微官网上公告。
十堰市实验中学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