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文件精神和(仙发改[2023]108号)文件等规定;2025年春季,本校高中除收取上级规定的学费、寄宿生住宿费和代办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具体收费情况公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根据《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转发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2018]98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向学生收任何费用。
二、普通高中收费。
1、学费:根据《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调整莆田市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2005〕97号),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二级达标校按800元/生·学期。
2、住宿费:学校有三幢学生公寓,学校根据《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仙游县财政局转发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仙游一中学等41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仙发改[2016]4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按200元/生·学期。
3、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为课本费和簿籍费两项。簿籍费最高限额为20元/生·学期。课本费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征订的学生课本按实收取,学校征订的学生课本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学生用书,且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教科书,学校在收费前将本校确定的课本费标准报县发改局备案。
对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收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
代办费标准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制定,代办费统一由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明细帐、分项核算管理,学校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经仙游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并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单位:元/生·学期)
(一)初中:
七年级——九年级,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高中:
1、学费800元;
2、簿籍费20元;
3、课本费:
高一年:171.00元;
高二年:
物化生:51.00元
物化政:51.00元
物生地:53.00元
物化地:66.00元
史生政:38.00元
史政地:53.00元
高三年:0.00元
4、住宿费:
公寓楼:200元/学期。
校长:颜如新
2025年02月09日

END
图文:总务处
编辑:郭梓杨
初审:户维刚
终审:黄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