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仙游县第二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共300人。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县教育局网站、鲤城街道办事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布。
(二)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一)户籍关系于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和学生学籍信息表。
(二)县直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正式干部职工、聘用干部子女,本校教师及聘用人员直系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符合闽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四)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五)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七)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八)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报名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3)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根据仙招委【2023】1号关于“仙游县第二中学2023年秋季在完成本普及区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生”的文件精神,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第一种情况:
①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中的(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管部门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②整村搬迁或安置到鲤城街道范围内,但未落户的,须提供有效的拆迁合同或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且暂住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1年6月30日,交满二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三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6月30日,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四种情况: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1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在鲤城务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交满半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第五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第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间)
①父(母)在鲤城街道经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办证时间:2022年6月30日后);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经商的。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租房务工的,需提供:租房协议或劳动协议(协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以前);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且目前仍在仙游鲤城街道范围内务工或经商的。
六、报名及录取办法:
1.到校报名时间:
①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6-7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第一、二、三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
第四种情况: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
(五、六种情况视报名情况,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第六种情况:报名时间(暂定)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2.录取办法: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剩余学位2023年7月11日公布)。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至第六种的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后,不能完全满足第二种情况对象就学,就在已报名的第二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派位工作由仙游县第二中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招生办、鲤城街道纪工委、教管办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
派位时间:7月18日;地点:仙游县第二中学。
仙游县第二中学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