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海教〔2025〕28号)和《2025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海教〔2025〕49号)文件净胜,结合《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我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遵循“两证优先”“分批录取”原则。

二
招生对象
符合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入学条件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
招生范围(学区)
许村中学学区范围:荡湾村、庄湾村、孙桥村、永福村、新益村、团结村、许桥村、南联村、许村社区除联合街沈家埭,具体为(水韵上塘里、百合花园、北杨家埭、菜场弄、大桥路、东街、方便弄、方堂弄、河畔鑫苑、火车站、健康路、金都花苑、金悦嘉苑、锦华丽苑、景泰苑、景瑞苑、景润苑、康乐弄、联合街曹家、联合街蒋家簖联合街吕家弄、联合街磨杏村、联合街南凌汇、联合街南杨家埭、联合街俞家埭、联合街倪家埭、联合街沈家弄、联合街赵家埭、南街鲍家弄、勤俭路、桥庵弄、融杭府、时代阳光城、施姑弄、圣德小区、树湾里、建设弄、塘南路、天顺景苑、天顺路、王家布行里、向阳弄、沿塘街、银都花苑、阳光花园、杨家埭弄、闸口路、镇北路、镇中路、镇南街、瑧中园、振兴弄。

四
材料截止时间
1.新生户籍、有效房产、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均在2025年3月31日前。
2.如需办理流动人口积分的,网报前确认好积分,具体办理事宜、所需材料咨询所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五
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办法
1. 所有符合条件新生均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详见附件1和附件2)。同时,学校通过线上和线下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进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组织部(人才办)完成审核后,教育局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予以落实。享受军人、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通过线下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同时需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申请。(各类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公示,与第1~6批新生同时录取。)
3.因身体等原因缓读的超龄新生,须在网上登记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网上登记申请。
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二)报名时间
★5月15日~19日:第1至6批次新生网上预报名;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30至5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批次延后。
★5月31日前:第1~6批新生材料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的无需参加线下验证,审核不通过的由学校通知家长进行线下验证。错过网上申请的第1~6批新生,家长可于5月30日前到学校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但录取批次延后。
★6月12日前:第1~6批新生公示及录取。
6月10日~12日第1~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6月15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20日~6月24日:第7、8批网上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8:3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
★7月5日:第7~8批新生现场预报名。
7月5日8:30~15:30,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新生本人无需到场。
★7月16日前:新生名单公示及录取。
7月12日~7月16日第7~8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7月18号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0日:未录取新生进行补报名。
7月20日8:30~15:30,如果学校还有余位,还未录取的新生家长可来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可查看学校招生方案(见校门口)。
(三)具体报名程序和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招生共分两大类别八批次进行,报名批次和网报操作指南参照文件最后附件“网上登记办法”。
1.符合第(1 、2、3、4、5、6)招生批次的海宁市户籍新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2025年5月15日8:30至5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批次延后。
1~6批备注:
(1)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的原村、社区户籍的新生;具有“两证”,且“两证”同为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的新生;
(2)父(母)及本人在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确无房产,但祖辈有效房产在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的新生(同时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3)具有“两证”,有效房产在许村中学学区范围内,但户籍在许村镇非许村中学学区的新生;
(4)非“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仅具有许村中学学区内户籍,且在许村镇范围内无有效房产的新生。
(5)具有海宁市非本学区户籍,父(母)或本人在许村中学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6)非海宁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许村中学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并达到积分10分及以上。
2.符合第(7、8)招生批次的非海宁户籍新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8:3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
3.7月5日7~8批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
第(7)批:具有海宁市非本学区户籍,父(母)在许村中学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第(8)批:非海宁市户籍,父(母)在许村中学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本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并达到积分10分及以上。
第(7)-(8)批现场验证要求具体如下:
第(7)批 :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第(8)批 :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社保证明到社保局或者许村镇服务中心办理)
4.7月5日7~8批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
第(7)批:具有海宁市非本学区户籍,父(母)在许村中学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第(8)批:非海宁市户籍,父(母)在许村中学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本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并达到积分10分及以上。
第(7)-(8)批现场验证要求具体如下:
第(7)批 :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第(8)批 :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社保证明到社保局或者许村镇服务中心办理)
5.7月20日8:30~15:30,学校如果还有余位还未录取的新生家长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可查看学校招生方案(见校门口)
(四)录取办法
新生预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第1~3批: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第4~8批: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或单位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新市民积分高低排序。
备注:
1.“两证”是指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镇。
2.“有效房产”是指具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城镇商品住宅房,房产用途标注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新生和监护人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新生和监护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祖辈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祖辈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新生户籍为村户籍(即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双证”(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4.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5.以上第1~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五)其他
1.符合“长幼随学”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政策的新生,自愿申请同一学校入学的,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申请时填报“长幼随学”栏目,学校录取时第1~3批放在第一批前优先录取,不受教育局调整学区及大孩为统筹安排录取的影响;第4~8批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各校需提前做好摸底、宣传工作。
2.正常参加报名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依法依规享有优先录取的权利。
3.各年龄段插班生由学校进行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7月5日;学区内户籍生无法录取的,由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
4.许村社区仅联合街道沈家埭(原沈西组)属于五中学区外,其余属许村中学学区,所以请家长填报时注意;
5.如有问题可向小学班主任、许村中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六
公示和报名注册
1.学校将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核确定;统一安排的新生,由教育局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教育局审批下发给各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新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七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大华
副组长:王晓静 夏燕杰
组 员:沈利平 张凤彦 吴新国 陈余和 汤轶标 朱敏波 朱萍
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任:沈利平 副主任:陈余和
组员:张凤彦 吴新国 汤轶标 朱敏波 朱萍
招生咨询电话:87586606
87586619
招生钉钉群二维码:

群名:2028届许村中学新生群
招生咨询电话:87297963、87229863、87223239(教育局基教科)。
招生举报投诉电话:8728703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87223891(教育局)。
其他有关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属海宁市许村中学。
海宁市许村中学
2025年4月25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