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食安部门对学生配餐工作的要求,去年签订配餐协议的配餐公司截止到本学期末已满一年,需重新进行配餐遴选工作。此次学生配餐遴选工作在区教育局公开招标的基础上进行,采取回、汉分别遴选的方式,确定本学年为学生提供配餐的企业。本次入围的汉民配餐企业共有七家,分别是天食康谊(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鑫康营养配餐有限公司、天津禧佳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和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金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莎家邦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天津市鑫金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回民配餐企业共三家,分别是天津市滨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天穆会芳楼餐饮配送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鸿起顺配餐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过程管理
今年我校配餐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兼纪检委员、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主管主任、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电教组组长组成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生配餐遴选工作。
二、遴选工作安排
6月28日-30日 召开我区教育系统中校外配餐企业遴选工作部署会;制定本校配餐遴选工作方案;与配餐公司沟通,索取宣传资料。
7月1日 召开支委会、学生配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学生配餐遴选工作方案。
7月1日-3日 班主任面向全校家长发布通知,告知学校将要进行的学生配餐遴选工作,确定参与汉民、回民配餐遴选工作人选。
7月5日 召开学生配餐(汉民)企业遴选工作小组会议,通过观看视频确定3家入围配餐(汉民)企业。组织家长代表前往入围的三家配餐(汉民)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将入围的三家配餐(汉民)企业宣传视频、投票小程序发到各班班级群,组织全体在校用餐的学生家长(汉民)进行投票,确定本学年为我校提供配餐(汉民)服务的企业、餐标。
7月8日 前往三家配餐(回民)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将三家配餐(回民)企业宣传视频、投票小程序发到各班班级群,组织全体在校用餐的学生家长(回民)进行投票,确定本学年为我校提供配餐(回民)服务的企业、餐标。
8月24日 教育局审核通过、结果公示;与配餐企业签订供餐协议。
8月28日 与配餐企业沟通,演练送餐流程;整理资料存档备查。
三、公开进行选拔 确保过程透明
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2人)、家委会成员(不少于 6人)、家长代表(不少于9人)组成的配餐企业选取工作小组。为保证学生配餐遴选工作的透明性,充分发挥家委会和家长代表的作用,学生配餐(汉民)遴选工作成立由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负责人2人,1-5年级每个班级1名家委会代表或1名家长代表77人,共计79人组成的学生配餐(汉民)企业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配餐(回民)企业遴选工作成立由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负责人2人,1-5年级每个年级5名回民家长代表或家委会成员(其中3-5年级二号路校区4人,勤俭到校区1人),共计25人组成的学生配餐(回民)企业遴选工作小组。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全程参与汉民、回民配餐遴选工作。家长代表、家委会代表的选取本着自愿报名和班主任确定相结合的方式,选取责任心强、能传递正能量的家长代表,确保家长全程参与学生配餐遴选工作。
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最终需选定1家配餐企业的,按照得票“绝对多数”的原则,配餐企业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的50%时,直接确定;没有配餐企业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的50%时,则组织得票最高的2家企业重新进行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有效得票超过有效投票50%的企业。通过观看视频、实地考察、小程序投票确定本学年为我校提供配餐服务的企业。同时,投票确定本学年学生配餐的餐标(13元、15元、17元)。学校除介绍学生配餐遴选方式和投票要求等工作要求外,不进行任何引导和提示,把遴选工作的主动性交给学生家长,整个遴选过程学校将全程录像。遴选结果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公示栏、微官网等)。
四、依法依规 管理餐费
按照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要求,学生餐费作为代收费项目纳入学校往来款项核算,全部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向供餐单位转账,并向供餐单位索要合法票据。代收费项目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2024年6月28日
撰稿:魏强
分管领导审核:赵智勇
主要领导审核:袁静 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