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包含政策照顾对象(特殊群体)入学报名的所有信息:入学办法+报名流程。
请家长认真查阅
一
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现役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由区人武部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复核后安排就学。需提供的材料:(1)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盖章确认);(2)军人身份证明;(3)军人结婚证;(4)居民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高层次人才子女
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关于福州市开展2018年引进优秀博士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18〕6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1)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登记表;(2)中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人才证、闽都英才卡或闽都博士卡;(3)工作单位证明;(4)引进人才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及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人才所在的单位或人才本人应于6月16日-6月30日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同时还要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提供英烈、因公牺牲、伤残等证明材料;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3.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1.提供消防救援人员等证明材料;2. 消防救援人员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3.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
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需提供的材料:1.投资经商相关证明材料;2.港澳同胞、华侨、外籍子女身份证明;3.由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如果是适龄儿童父或母在大陆监护,无需提供);4.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台商子女
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需提供的材料:1.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2.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3.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4.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仓山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
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可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需提供的材料:1.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2.居民户口簿;3.由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4.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5.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
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户口在原居住地片内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需提供的材料:①正式有效的住宅征收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若属于异地安置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于7月1日至5日(双休日除外)到安置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初查,学校于规定的时间统一汇总报区教育局复查, 家长于8月18日至20日到意愿学校查询核查结果。
若属于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于8月18日至20日到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
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小学入学,可向居住地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父(母)片内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台胞适龄儿童,学校可比照片内生规定(户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学。
父(母)作为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1.台湾、香港、澳门、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2.适龄儿童出生证;3.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5.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作为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材料:1.台湾、香港、澳门、外籍适龄儿童、华侨子女身份证明;2.由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3.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明);4.适龄儿童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5.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政策对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仓山区申请就学,经区教育局审批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需提供的材料:①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②居民户口簿;③房屋所有权证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④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
政策照顾对象网络预报名方法
1.网络预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30日。预报名时间比较长,家长只要在此期间完成报名即可,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录取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要集中在系统刚开放的前一两天预报名,以免过高的访问量导致系统服务器瘫痪。
2.今年所有的适龄儿童(除军人子女外)都要进行网络预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进行一次预报名,不得重复预报名!
3.请家长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学生类型,切勿选错!!!
4.网络预报名时,必须依据相关证件如实填报。如错报、虚报信息,由家长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网络预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福州市义序中心小学教导处
请家长参考《网络预报名平台》预报名操作指南。
网络预报名平台登录方式:
1.下载“e福州”APP,点击首页小学预报名服务进行预报名;
2.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
3.关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预报名系统”。
1.适龄儿童只能进行一次预报名,不能重复预报名。
2.请家长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选择正确的学生类型。(非常重要!!!)
所有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一个报名号,请家长妥善保存。
1
所有的信息,请家长依据相关证件,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如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将影响最后的核查结果。
2
报名成功后,家长可通过系统首页下方的“我的预报名”,查看网络预报名号等信息。信息提交后,在预报名期间内可以修改信息;如果超过预报名时间,将无法修改,请家长慎重填写。
3
家长如忘记密码可以通过系统登录窗口中的“忘记密码”,输入注册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
我校政策照顾对象入校核查时间安排
7月5日9:0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