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殿邦,1902年3月出生于现广东高要城(现端州区)。
陈殿邦自幼接受进步思想教育,一向追求进步。青年时期正是“五四”运动期间,他进入了设在肇庆镇的广东省立第四师范学校读书,积极参加学生运动,组织肇庆学生联合会。
1921年,他在省立肇庆中学和省立广肇罗甲种农业学校内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两校的进步学生认真阅读李大钊的有关文章,并以《新青年》为该社的主要研究读物,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社是当时西江地区最早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社团,陈殿邦和董吉裳、刘敬禹、黄求实(黄菊圃)、梁浩年(梁仔)、慕容栋等成为该社团的重要成员。
1922年,陈殿邦、慕容栋在肇庆文庙开办一所平民夜校,演讲马克思主义,宣传无产阶级革命,被一些守旧顽固派视为“赤色恐怖”。大革命失败后,平民夜校才被迫解散。同年,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肇庆分团成立,陈殿邦为负责人,隶属广东省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是全国最早建立的17个地方团组织之一,团组织成立后,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和研究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学生运动和工农运动。他们在肇庆师范学校组织成立了“晨曦社”,进一步宣传、学习马列主义。同年,陈殿邦考入国立广东省高等师范学校博物系就读,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原高要县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俄国十月革命的先行者、组织者和宣传者。
1926年,陈殿邦从师范学校毕业,任教于广州广雅中学(即原广州省立第一中学),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开展革命活动。期间,陈殿邦曾受中共广东区委派遣,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高要县党部筹备员身份回高要县开展农民运动,使高要县农民运动从自发组织转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
我校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校舍
广州起义失败后,陈殿邦转移到罗定、广西任教。1929年8月,根据党组织的安排,陈殿邦在其亲戚覃元超(当时任高要县长)的极力推荐下,任我校(高要县立中学)第九任校长,当时,他已是中共西江组织领导人之一。他以校长身份作掩护,积极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29年9月下旬的一天,陈殿邦与有关人员召开秘密会议,被反动学生团分子告密,反动军警前来学校搜捕,陈殿邦马上安排到会人员疏散到端州宝月台莲藕塘躲避,而他却大义凛然挺身而出,毫不畏惧地站在校门口说:“我就是陈殿邦”。他被捕后,敌人连夜用专船把他押解到广州。期间,亲属曾设法到监狱探望,他非常坦然地安慰亲人说:“没事的,很快就会没事了”。其兄陈殿衡(大革命前旅居美国芝加哥,后加入华人工会组织,曾任工会主席)获悉消息后,立即从美国回来,准备全力以赴进行营救,经过各方力量的努力营救都没有成功。1929年10月25日,陈殿邦被国民党反动派押赴广州红花岗(现广州革命烈士陵园)枪杀,牺牲时年仅27岁。
资料整理:梁雄斌